有關電子媒體聯合新聞網99年2月8日報導「報稅新變革 財部提供扣繳憑單電子版」新聞乙節,為加強宣導以避免民眾誤解,財政部特予以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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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便利納稅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推動「綜所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針對電子化程度較高的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和教育學費這三項扣除額,整合保險單位、金融機構及大專院校的電子化扣除額資料,預訂於今(99)年5月報稅時,試辦採主動提供納稅人該三項扣除額資料的查調和網路線上下載,作為報稅參考以強化服務,若有資料不符或金額較少情形,納稅人仍可依實際情形自行檢據扣除額資料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定。此項服務新措施將簡化以往納稅人蒐集、檢附扣除額資料報稅的流程,不僅節省徵納雙方時間及人力的成本,亦能達成節能減碳的效果。
另明(100)年5月份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將對採用標準扣除額符合條件的單純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試辦由財政部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依課稅的前一年度的基本資料(單身與否、扶養親屬人數等)和當年度的所得資料試算應繳稅額,由稽徵機關主動寄給納稅人確認無誤後,即可直接繳稅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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