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住宅外側牆壁供繪製廣告或懸掛廣告招牌,如果符合規定,還是可以申請享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住宅外側牆壁供繪製廣告或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等收取租金,而屋內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其住宅基地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仍可享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指出,土地稅法規定,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要件。但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則以一處為限。

  若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任何課徵地價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