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免)繳憑單填報錯誤,應如何申請更正?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扣繳申報結束後,常接獲扣繳單位來電詢問扣繳憑單填報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所進一步說明,除應填寫申請書(或逕自中區國稅局網站,以線上申辦提出申報)向所轄國稅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外,尚須依錯誤情形,檢附資料如下: 一、所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填寫錯誤: (一)所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原填報扣(免)繳憑單存根聯。 (三)更正後扣(免)繳憑單報核聯。 二、給付總額或扣繳稅額填報錯誤: (一)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薪資印領清冊或收據等)。 (二)原填報扣(免)繳憑單存根聯。 (三)更正後扣(免)繳憑單報核聯。 (四)原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備查聯(已驗印者)。 (五)更正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全份。 依規定扣繳義務人必須於每年2月10日前將扣(免)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該所特別提醒所得人於收到扣(免)繳憑單時應詳實核對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