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營業稅選案查核自4月1日起陸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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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基於端正社會納稅風氣、促進誠實申報納稅及維護租稅公平,將自4月1日起動員所屬營業稅服務區及查核人員,秉持愛心辦稅精神執行99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另7月1日起執行「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等兩項專案。
   該局表示,依據財政部頒訂之99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計畫,主要係為防杜營業人以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杜絕虛設行號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加強查定小規模營業人銷售額並輔導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注意查核營業人是否利用小型企業規避稅捐,以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進一步指出,上述專案查核重點係針對營業人取得依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卻提出扣抵、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收回作廢重新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給非實際交易對象、非專營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有無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及營業人取得不實統一發票、有無取得小型企業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及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或為分散營業收入,由小型企業代為開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利用假出口或低價高報出口及虛報零稅率銷售額冒退稅款之異常營業人等,均將列為選查對象。
  由於「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專案輔導期間為99年3月1日至99年3月31日,另「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專案輔導期間為99年4月1日至99年6月30日,該局呼籲營業人先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有短漏開發票、短漏報銷售額、以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誤開三聯式發票給非實際交易對象或取得不實發票虛報零稅率銷售額者,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到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李科長06-2298048
  彙總編號:9902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