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地價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並建立正確稅籍,自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將辦理地價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次清查範圍如下:
一、公、私有減免土地之清查
二、公營事業用地之清查(以近幾年公司化者為主要查核對象)
三、特別稅率用地之清查(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等)
四、課徵田賦土地、變更供非農業使用之清查
稅務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其原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已變更或消滅者,請依稅法規定應於30日內,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未依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3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