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係辦理自益信託,只要是供自用住宅使用,仍可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員林訊)若您的土地係辦理自益信託,只要是供自用住宅使用,仍可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哦!
原土地所有權人(即委託人)若將土地信託予受託人,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土地所有權即登記為受託人。但只要委託人和受益人是屬於同一個人(即自益信託),而且委託人本人ヽ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仍設籍於該信託土地,未出租未營業,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在受託人持有土地期間或出售土地時,仍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
若您有自益信託土地要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要記得檢附信託契約內容,以供稽徵機關審核。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
承辦員:白淑霞 聯絡電話:04─ 8320140轉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