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稅款在20,000元以下者,可就近利用便利商店繳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提供納稅義務人更多元的繳稅選擇,民眾可就近利用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繳納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大批開徵之綜合所得稅、核定暫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行政執行之滯納稅款,即可免趕三點半,方便、安全又省時。 繳納稅款在20,000元以下之稅款,可就近利用7-11超商、全家、萊爾富、OK等4家聯鎖便利商店各門市以現金繳稅(原需由民眾自行負擔每筆手續費6元,自99年1月1日起由政府編列預算吸收)另便利商店代收稅款之截止時間為繳款書上所載之繳納期限截止日當日午夜24時前,逾期繳納案件則不受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特別提醒,民眾如利用便利商店繳稅,請記得保留便利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作為繳稅證明。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