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居留登記可視同戶籍登記憑以申辦自宅用地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外僑居留證可視為與土地稅法第九條所規定之戶籍登記具有相同效力,其所有住宅用地,如查明確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形時,准依規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新化分局 余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