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售地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條件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外僑所有土地出售,如經查明出售前一年內,在台住滿一百八十三天以上,並在該地辦妥外僑居留登記,其出售之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有關規定者,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化分局 余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