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空間建築物如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張貼日:2010/03/04 回上頁友善列印 開放空間建築物,如無償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使用者,可免徵房屋稅。但如僅供住戶等特定對象使用,或非開放供一般公眾使用者,應依其使用情形按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