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對存款帳戶資料,早日收到退稅款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採存款帳戶劃撥退稅案件,已於99年1月20日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對於無法順利撥款案件另於2月初改開立退稅憑單陸續寄發,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兌領有效期限。&該局指出,該局轄區9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原申請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但因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金融機構代號、帳號填寫錯誤或因指定之存款帳戶結清等原因,以致退稅款無法順利撥入指定存款帳戶者,共計215件,金額222餘萬元,該局已改開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99年3月19日,請納稅義務人儘早完成兌領。&該局提醒,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將屆,請納稅義務人填寫正確存款人帳戶資料,除可早日收到退稅款外,亦可節省往返金融機構提兌退稅憑單之舟車勞頓,好處多。&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