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搬遷新地址請通知稅捐機關更改稅單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納稅義務人於購買房屋地產時,通常以購買時的戶籍資料辦理產權登記,在搬入到新居後,往往未將變更資料通知稽徵機關更改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順利收到當期房屋稅或地價稅單,因而造成徵納雙方之困擾。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您已搬遷新地址,只要以電話告知本局新的稅單投遞地址,或接到稅單時填寫稅單上的地址更正欄後寄回,本局就會立即釐正稅籍資料,下年度的稅單即會按照新址投遞,既方便又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