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人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單時,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為確保稅收徵起,稅捐機關對繳款書已合法送達,而納稅人於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欠稅人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單時,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遭到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扣押薪資或金融機構存款,甚至查封欠稅人之動產或不動產。
  該局說明:欠稅人收到未滿2萬元且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可於傳繳通知書所載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而2萬元以上之傳繳通知,請儘速洽該局或花蓮行政執行處台東辦公室(台東市浙江路310號)補發繳款書及時完納,以免影響自身名譽及權益。
  納稅人如有欠稅疑義,請洽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