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審查通過國內24家發證單位所核發之金融憑證可用於網路報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所使用的憑證,除了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外,還可選擇使用財政部審查通過的24家金融機構所核發的金融憑證。
  該局表示,財政部審查通過可用於98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的發證單位有24家,計有金控1家:新光金融控股公司;證券17家:元大證券、日盛證券、元富證券、玉山綜合證券、永豐金證券、兆豐證券、亞東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統一綜合證券、富邦綜合證券、群益證券、金鼎綜合證券、宏遠證券、第一金證券、凱基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寶來證券;銀行5家: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保險1家:南山人壽保險公司。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您是上述任何一家金融憑證用戶,即可於申報期間以該憑證上網下載98年度所得資料、扣除額資料(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及辦理網路報稅。
新聞稿聯絡人:資訊科黃股長06-2223111轉8109
彙總編號:990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