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門檻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所表示: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