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應課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供自行耕作或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作農業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因此,凡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公共設施已建設完竣地區之都市土地,已無上開徵收田賦之適用,應課徵地價稅。
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