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及早準備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將至,請納稅義務人及早準備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關證明文件。&該局說明,現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已不需檢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但納稅義務人申報之免稅額、扣除額及扣抵稅額等必須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仍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備齊。&該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應於99年2月10日前,將98年度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等填發納稅義務人。若尚未收到上開憑單或收到後遺失,可向原扣繳或填發單位索取或申請補發,也可以在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24家金融憑證透過網路查調(免出門、免排隊),或向國稅局臨櫃申請查詢所得資料,不要認為沒收到憑單就不用申報所得,避免因短漏報所得而受罰。&該局建議民眾及早準備各項證明文件以利申報,早準備早安心。&(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