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民眾99年3月27日起,即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局表示,99年全期使用牌照稅即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3月下旬委託郵局按址陸續寄至車輛所有人,凡車籍在本縣轄區應課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而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於繳納期間內,就近向該局消費稅科及岡山、旗山分局或監理單位申請補發,如期繳納。

 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如果要出國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繳清稅款者,稅額在2萬元以下之案件,於開徵日前5天(亦即99年3月27日)起,可持繳款書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免收手續費;為保障個人權益,請妥善保管交易明細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作為日後證明憑據。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利用以下電話查詢: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或7410141轉266、267、276、277、278分機洽詢,岡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5506、旗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6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