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將自99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表示:為有效遏止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該分局將自99年4月1日起展開統一發票稽查作業,除針對轄內餐飲、服飾、電子、電腦等行業列為加強稽查對象外,另就經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紀錄及營業稅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或網際網路交易之營業人,查核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防杜逃漏稅之不法行為。
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者,應處漏稅額1至10倍之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營業,三民分局特呼籲營業人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098】
新聞稿提供單位: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
職稱:助理員 姓名: 尤素珠
聯絡電話:(07)3228838分機6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