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房屋仍應依法申報房屋稅籍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自行搭建供作農機具存放倉庫之簡陋鐵皮屋,為什麼還要申報房屋稅籍?針對此一問題,該局特別提出觀念澄清,以避免民眾產生誤解,該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不論房屋的構造或用途為何,稽徵機關均會依據房屋稅條例及相關規定,依其實際使用情形徵免房屋稅,因此民眾做為農機具倉庫或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仍應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稽徵機關再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