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路再移轉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供農路使用之道地目土地,雖編定為交通用地,應屬農業用地範圍,申報移轉現值時可持憑公所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惟該局籲請民眾注意,依公路法定義之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不在農業用地範圍,不得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