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異常案件選案查核作業,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應補稅情形,儘速於3月底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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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逃漏,該分局將自4月1日起針對下列五項異常情形選案查核:(1)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2)申報不實進項憑證抵退稅款(3)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4)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5)利用小型企業規避稅捐等違漏稅捐型態,納入99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重點,以端正納稅風氣。 該分局針對前述要加強查核之案件內容進一步說明,例如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查核有無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對於進銷項比率異常及加值率偏低營業人,將查核有無依法取得進項憑證或漏開統一發票;至營業人申報免稅比率偏高者,將查核其有否將應稅統一發票開立免稅統一發票或漏開應稅統一發票及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情事。 該分局呼籲營業人,倘因一時不察致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或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等情事,應儘速主動於99年3月31日前向所轄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只要是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就可以不必處罰。 納稅義務人如對相關事項有疑義時,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