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未繳經強制執行,可申請分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已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之欠稅,納稅義務人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清償,可於接獲行政執行處所發的傳繳通知書時,主動向承辦書記官申請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後,而未依限繳納,或所出具票據,有任何一期未獲付款,行政執行處得廢止分期繳納而強制義務人一次全數清償欠稅。
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洽詢,電話:(089)231600轉分機24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