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稅期限延2天,便民措施真正好!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自99年4月1日起,以使用牌照稅為例,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限(99年4月30日)屆滿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請各位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内繳納,以免於99年5月3日(含)以後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如對使用牌照稅繳稅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