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99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改由税務局自行寄發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接獲民眾反映,本縣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稅單)向來都是由監理單位寄發,為何今年收到的稅單是由稅務局寄發?寄發的稅單是否屬實?
稅務局特別說明,本縣使用牌照稅稅單歷年來皆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代為寄發,惟自本(99)年起,該局收回部分代徵業務,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稅單之印製及寄發作業,已改由該局自行辦理。
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於收到使用牌照稅單若有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