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超商等方式繳稅,免手續費喔!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自99年1月1日起,民眾利用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轉帳或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不需再支付任何手續費。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開徵期間,目前共提供7種繳稅方式,包括以現金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繳納、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及約定轉帳繳納等。

自今年起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其手續費由發卡銀行決定外,其餘各種繳稅方式都不用再負擔手續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