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1季小店戶營業稅將於5月1日開徵 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9年第1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將於4月下旬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為99年5月1日至5月10日。營業人可以採現金、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請如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繳款書超過繳納期限尚未完納,僅能至銀行臨櫃繳納;因稅法規定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稅,尚未加徵滯納金,財政部為了使民眾繳稅更方便,自4月1日起,多元化的繳稅管道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的24時前。因此,99年第1季的小店戶營業稅,營業人可於99年5月12日24時前至便利商店(限稅額在2萬元以下)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繳納;但5月13日以後,只能持繳款書及現金到代收稅款處臨櫃繳納。
  該局提醒小規模營業人, 如於4月下旬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所屬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查詢、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新聞稿聯絡人:資訊科楊股長06-2223111轉8111
  彙總編號:9904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