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公司登記實務 十四、董監事任期屆滿,經主管機關限期改選者

十五、董監事任期屆滿,經主管機關限期改選者:

  (一)、務必於限期內召開股東會改選出董事及監察人,並於限期內召開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選出常務董事、副董事長及董事長。

  (二)、如未能於期限前改選出新任董事、監察人之法律效果:則該等董事、監察人於限期屆至時,當然喪失董事、監察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