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牌照稅約定轉帳者請於5月3日前預留存款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辦理約定帳戶轉帳扣款繳納使用牌照稅的民眾請注意,11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將至4月30日為止,為配合銀行勞動節補假,繳納截止日順延至110年5月3日,受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將於5月4日零時起辦理扣款。稅務局提醒您,務必於5月3日前預留足額存款,方能成功扣款。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轉帳繳納通知書已於3月22日寄送,提醒辦理約定帳戶轉帳納稅者於5月3日前預留足額存款,如於扣款時間未能預留足額存款,將會扣款失敗,提醒民眾多加留意。另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推動e化繳納證明,稅務局將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民眾如有繳納證明之需要,請以手機掃描轉帳繳納通知書上「申請繳納證明QR-code」,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安全驗證碼,於完成扣款繳稅後,稅務局就會將繳納證明寄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辦理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好處多,除省去往返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稅時間,亦可免除忘記繳稅所加徵的滯納金,民眾可利用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寫後寄回稅務局,即可自明年開始適用轉帳繳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522-5161轉311、316、317或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4-22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