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自5月起展開印花稅檢查 以維租稅公平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將於110年5月至10月辦理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該處提醒納稅人自行檢視應稅憑證,並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如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應於檢查日前自動補貼或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以免受罰。

  該處說明,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該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若經查獲未貼或貼用不足,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如果將已註銷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將處20倍至30倍罰鍰。為避免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遭裁處罰鍰,建議納稅人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網路帳號申報繳納印花稅,或至該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快速又方便。

  為協助民眾瞭解印花稅相關法規及提供最新訊息,該處訂於110年4月27日下午2時至5時在節稅教室(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舉辦「印花稅法令與實務」講習,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請參加課程的民眾一律配戴口罩,另因名額有限,請儘速至該處網站(https://tpctax.gov.taipei)熱門活動專區報名,電話報名請撥(02)2394-9211分機166 何小姐。

更新日期:110-04-22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