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市110年起不再主動寄發紙本房屋稅繳納證明!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市110年起如以長期約定轉帳、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納房屋稅,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請妥善保留繳稅相關資料。如納稅義務人需要線上申請房屋稅電子繳納證明或查詢繳稅紀錄,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方式透過下列線上服務管道申請或查詢:

一、申請定期傳送繳納證明: 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常用服務項下「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線上申辦。

二、申請下載當期110年繳納證明:

(一)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辦。

(二)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同上)線上申辦。

(三)該局官方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線上申辦。

三、查詢當期110年繳稅紀錄:可自110年4月17日起至6月7日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同上),點選常用服務項下「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線上查詢110年房屋稅繳稅紀錄。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納稅義務人無法利用上述管道線上申辦,可以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非本人申請請攜帶委託書及委託人、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至該局暨所屬分局臨櫃申辦,亦可於繳款書正面服務項目勾選電子方式傳送服務(自次年適用)並填列相關申請事項後,免貼郵票逕行寄回該局即可受理申請。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08。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更新日期:110-04-08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