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款書若由大廈管理員簽收仍屬合法送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應其地價稅繳款書係由大廈管理員簽收,並非他本人親自簽收,而質疑繳款書的送達是否合法。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繳款書送達除交由本人收執外,也可交由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家屬、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簽收(例如大廈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也可以將稅單寄存在郵局當作送達。

  該局提醒民眾,稅單的送達方式有很多種,未親自收取並不一定表示繳款書未合法送達,民眾若想確認是否有繳款書尚未繳納或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轉1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4-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