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稅上限提高至3萬元 讓您繳納房屋稅更便利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去(109)年9月16日起,超商代收稅款限額已從2萬元提高到3萬元,同時也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至超商繳納稅款向來是民眾常採的繳稅方式之一,為提升繳稅的便利性,超商代收稅款限額已於去年9月16日起提高到3萬元,所以民眾收到今(110)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繳款書,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均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繳納,且四大超商更特別提供1項新服務,民眾持3段條碼房屋稅繳款書除可在繳款期限內選擇以現金繳納外,也可採四大超商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而且完全不需手續費,多元的支付方式讓您繳稅更輕鬆。

  該局特別提醒,繳稅完畢後,記得請店員於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並索取交易明細表(小白單),妥善保存作為繳納證明。

  民眾如有辦理房屋稅相關疑義問題,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3-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