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賣土地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要注意申請期限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經法院拍賣的自用住宅用地,應於接到稅捐稽徵機關核稅通知之次日起30天內提出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申請者,不得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經法院拍賣後,稅捐稽徵機關會將核定之土地增值稅函覆執行法院,同時以雙掛號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應在收到通知函之次日起30天內提出申請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減輕稅捐負擔。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30天的申請期限是土地稅法規定的不變期限,所以,接到通知30天後才提出申請者,已逾規定期限不得受理,請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10-03-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