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稅納保官為納稅者爭取權利不餘遺力,納稅者深表感動與謝意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主動為我爭取權益,讓我對公部門冷冰冰服務的觀念大為改觀」這是一對喪子的老夫妻給納保官的感謝函中的一句話,兒子生前將房地以委託人身分辦理遺囑信託,老夫妻為受託人,而未成年的孫子是受益人,因遺囑信託屬他益信託,依法不能核准自用住宅用地,前來拜託納保官幫忙並請求協助能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減輕稅負。

納保官與老奶奶深談瞭解緣由後,覺得此案處境令人同情,實質上也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因此,主動報請財政部核示,希望不僅能協助目前個案,也能為日後可能發生的類似案件,爭取納稅者權利。現經財政部核示後,終於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成功幫民眾爭取到納稅者權益。

該處表示,納保官的設立係為維護民眾租稅權益,對於民眾所申請的案件,在合法的範圍內,都會竭盡所能協助解決稅捐爭議,誠如感謝函提及的「寫這感謝函,給大家打打氣,也期待能有更多高雄市民可以繼續接受到貴處暖暖的服務」,本處納保官因此案獲得圓滿結果,有了滿滿的能量,將繼續為守護納稅者權益努力。

更新日期:110-01-19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