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頂樓設置廣告塔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關民眾詢問,房屋頂樓如欲增建廣告塔供出租,是否將會增加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外,並未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自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故不會增加房屋稅之稅負。

  民眾如對房屋稅課稅還有任何問題,可逕洽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10-01-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