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基地出售時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出售時地上建物未辦保存登記(即無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如符合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之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可檢附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作為地方稅稽徵機關認定建物坐落基地號之依據。

  該局說明,自用住宅基地係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房屋「使用執照」上所記載之基地地號為準,如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提供前揭資料,則可先到土地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籍證明後,再憑向土地所轄地政機關申辦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於申報土地移轉時,勾選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將上揭成果圖或通知書附案,即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2-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