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於網路拍賣貨物其房屋稅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若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可繼續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若於營業登記處所擺放網路拍賣之商品供消費者登門選購,或作營業倉庫使用等情形,此部分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對於從事網路拍賣之房屋所課徵房屋稅仍有其他疑問,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2-0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