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繳納延期或分期稅款,以免影響權益!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國各產業經濟,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力協助民眾及產業渡過疫情難關,提供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延期、分期繳納措施,目前經核准緩繳案件有2千多件,金額達3億餘元。

  該局提醒,因疫情影響申請緩繳稅捐案件,分期之期數最多達36期、延期之期限最長為1年,為維護民眾及產業緩繳權益,請留意延期或分期各期繳款書「繳納期間」,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因一時不察,有任何一期未如期繳納時,稅務局將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於10日內一次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1-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