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出售多筆自用住宅可否視為1次出售並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局進一步表示,所稱「同時出售」,除訂定契約日應相同外,並須在同一天申報移轉現值,始可視為1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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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11-18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