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彙總繳納及網路申報,省時簡單又方便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的繳納方式相當多元,包括實貼印花稅票、大額總繳及彙總繳納等,倘憑證較多之業者,可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經核准後,以每2個月為1期,每單月申報,可避免印花稅票需逐張銷花及節省往返郵局奔波之時間。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時,可同時申辦使用網路帳號,作業更加便捷,在家上網即能完成申報程序,且可透過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帳戶電子繳款方式繳納印花稅;此外,亦可自行下載列印繳款書,至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期限內且稅額3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省時輕鬆又方便。納稅義務人對於印花稅之網路申報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9-11-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