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救濟前可先向納保官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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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法推行已滿2年半,新竹市稅務局自109年起設置3位納保官,以期更即時提供民眾相關權利保護事項的協助。
稅務局表示,本屆3位納保官稅務歷練相當豐富完整,實務經驗與專業知識均完備,且其中2位納保官有多年辦理行政救濟案件的經驗,民眾如對稅捐核定金額有異議或對稅捐核定情形不服,已與原核定科室溝通協調仍然意見歧異,欲申請復查或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時,可先請納保官協助提供相關法令規定資料或就有關救濟程序進行諮詢,藉由納保官的稅務專業與溝通協調能力,可協助民眾對於稅法規定更加瞭解,並就爭議的部分與稽徵機關溝通協調。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除有行政救濟案件可向納保官諮詢外,若發生稅捐爭議事件或對其權益受損要申訴、陳情等,都可申請納保官協助,有需要可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7-2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