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稅捐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欠繳稅捐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強制執行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納稅人收到稅務局寄發的繳款書,應在繳納期限內繳款,如逾30日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將視欠繳情形進行強制執行措施,例如扣押存款或薪資、查封拍賣財產等。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請留意繳款書之繳款期限,並如期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