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適用優惠稅率的順序可自行選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同時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適用優惠稅率的順序可自行選擇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於103年1月13日修正公布施行後,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按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將不再強制規定其適用順序。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申請依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若出售土地面積合計超過都市面積3公畝或非都市面積7公畝時,原係由稽徵機關以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直系血親尊、卑親屬及直系姻親之戶籍所在地等,依序計算至規定之面積為止;基於性別平等考慮,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已修正可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選擇各筆土地優先適用順序,如未選擇始由稽徵機關採最有利於土地所有權人之規定核計土地增值稅。

  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稅務訊息,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20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