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發現網路申報資料有誤或漏報所得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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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發現網路申報資料有誤或漏報所得之處理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03年6月3日截止,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結束後,始發現有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之情形時,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以免受罰。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暨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若計算結果有應補稅額者,應立即主動補繳稅款,檢附繳款書證明聯併同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林秉毅,電話:04-23051111轉5208。)

更新日期:201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