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使用牌照稅您繳納了嗎?如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使用牌照稅您繳納了嗎?如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苗栗訊)103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鄉親,請趕快到銀行或農會完納,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可向稅務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若因工作關係未居住於戶籍地,請將居住地址以電話或傳真方式,向該局申請厘正聯絡地址,下次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就會寄至您申請之住居所。 另外,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若欠繳使用牌照稅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還會加罰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請鄉親儘速繳納以免荷包大失血! 如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請洽該局電話總局037-331900轉分機612-616竹南分局037-472215轉分機510.511苗栗監理站037-331806轉分機107       聯絡人:李盈慧  電話:331900-616                                

更新日期:201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