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溢繳地方稅款者,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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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溢繳地方稅款者,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只要地方稅款經銷號後,發現有重、溢繳者,該分局會先抵繳積欠後主動辦理退稅,並於扣抵後通知納稅義務人。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稽徵機關於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核受退稅人是否尚有欠稅,如查明有欠稅,即依規定辦理抵欠作業,於扣抵後,尚有餘額者則將扣抵收據併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納稅義務人。
  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退稅專戶公庫支票有效兌領期限自發票日起算1年內,請受退稅人於接獲稽徵機關核發之退稅支票時,儘速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若超過兌領期限,則需由稽徵機關重行掣發退稅支票,另訂發票日後,受退稅人才能兌領。

更新日期:201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