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於6月份開始印花稅應稅憑證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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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於6月份開始印花稅應稅憑證全面檢查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3年6月1日起展開印花稅5年(99至103年)應稅憑證全面檢查作業,本年度查核對象為轄區內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機電工程、景觀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建築裝潢、廣告、清潔服務...等。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是憑證稅,包括承攬、買賣等合約,以及銀錢收據都要課徵印花稅。銀錢收據於開立時,立據人須按每件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立約人或立據人應按每件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為新台幣12元。

    該局特提醒納稅義務人,請先自行檢視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或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自動補繳稅款;應貼未貼印花稅票,或少貼、撕下重貼已經用過的印花稅票,如經查獲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還要依相關規定分別處5至30倍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所書立應稅憑證甚多時,為避免逐筆註銷印花稅票之不便或漏貼之風險,可申請網路申報辦理按期彙總或開立大額繳款書之方式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網路申報免填寫申報書及免計算應納稅額,只要輸入帳號及密碼,進入系統,輸入欲開立繳款書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直接在辦公室或事務所即可列印印花稅大額繳款書,若稅額在2萬元以下還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既簡單又方便。

該局網址為: http://www.tax.taichung.gov.tw/,

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

如果民眾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

更新日期:201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