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戶籍遷入無關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戶籍遷入無關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是不是可以直接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為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需不需要將戶籍遷入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是否適用住家用之稅率,與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有否作為住家使用有關,與是否遷入戶籍無關。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之稅率分為住家用、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3種,本縣房屋稅住家用稅率1.2%,營業用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為2%,房屋稅係按房屋之使用情形核課,房屋不論是自住或出租,如果供住家使用,均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並不需要將戶籍遷入設籍於房屋所在地。與地價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不同。 如果有房屋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37-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037-472215分機302-309洽詢

更新日期: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