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房屋稅單後,請先檢視後再繳納!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到房屋稅單後,請先檢視後再繳納!

103年的房屋稅開徵囉!民眾如收到房屋稅單後,記得請先檢視房屋現況、核對稅單內容,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如果有問題時應立即向稅務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本年度之房屋稅單時應先行檢視稅單所載內容是否正確,如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房屋坐落、使用情形及課稅月數等。如果對於稅單所載內容仍有疑問時,可向該局(或竹南分局)查詢更正無誤後再行完納稅款。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經檢視稅單上所載之使用情形與目前房屋現況不符時(如稅單課營業用而實際已為住家),可利用該局隨稅單寄發之房屋稅申請書申請使用情形變更。因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分別適用不同稅率,所以如果有使用情形變更時記得要早申請才可以早節稅。

更新日期:2014/05/23